太原学院2020年招聘130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院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并人社发〔2017〕77号)、《关于设立太原市市属高校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的通知》(并人才〔2019〕8号)、《关于进一步畅通市属高校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的通知》(并人社发〔2019〕5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招聘教师计划公告如下。
博士研究生教师岗80人;硕士研究生教师岗50人。(详见附件3)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为我院本科所开设的相关相近专业;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一流高校及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特殊岗位学硕、专硕均可);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毕业生(U.S.NEWS,QS,THE,ARWU四个科研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不含境内);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本B类及以上院校(不能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及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派遣资格的往届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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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毕业和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的博士研究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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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的硕士研究生 | | |
(1)住房补贴为实补金额,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立项的有关规定执行。(2)博士津贴30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业绩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执行期3年。(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学院可根据编制、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妥善解决工作问题。如配偶已参加工作且具有副教授职称,经考察合格,可办理入编调动手续;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可根据学历和专业条件,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工作岗位。(1)符合太原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的博士可以同时享受太原市补贴政策(53万元),政策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每月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给予20万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2)符合太原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同时享受太原市补贴政策(31万元),政策如下: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市财政每月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给予10万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报名邮箱:应聘者需将应聘材料同时发送至各用人部门邮箱(见附件1)及人力资源处邮箱(rlzyc@tyu.edu.cn)。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太原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邮件格式错误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经用人部门初步审核符合学院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学院统一组织确认。因受疫情影响,现场确认时间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初试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由学院组织以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复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包括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时间15分钟,分值80分;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20分。面试合格最低分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直接淘汰。(1)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的,需参加初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2)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5∶1的,直接进行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同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3∶1的,经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最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如遇成绩并列者,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数1:1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学院将按流程发布公告及时推进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整个报名与审查的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太原学院人力资源处320室
太原理工大学招聘111名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历经百余年传承发展,学校业已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
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51个博士点(一级学科15个),12个院士工作站,15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工程学、材料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了ESI全球排名前1%。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8、2019、2020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018、2019、2020年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信息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发布。采取专项招聘的方式进行。学校将开通专项招聘系统,接收应聘者投递应聘材料(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网络服务大厅-专项招聘系统:http://renshi.tyut.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9日18:00。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后择优初审筛选,对通过初审筛选者,将通知本人网络视频资格确认的时间;未通过初审筛选者,不再另行通知。接到资格审查通知的应聘者须在网络视频资格确认前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报名相关材料邮寄到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并按时参加网络视频资格确认和复审。①《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报名表》或《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报名表》(辅导员岗位专用),表格须在专项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字。(样表见附件2、3);②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网络视频资格确认时审核);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网络视频资格确认时审核);申报辅导员岗位者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党员及学生工作干部证明原件。③个人自荐材料、主要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网络视频资格确认时审核)。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原件网络视频资格确认时审核)。复审环节主要确认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不一致时,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组织实施网络视频招聘面试。网络视频招聘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根据网络视频招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学校、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要进一步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考察方法: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68,山西省教育厅0351-3180724,太原理工大学监察室0351-6014580。太原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2017.tyut.edu.cn/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enshi.tyut.edu.cn/应聘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邮编:030024)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报名表--样表.pdf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报名表(辅导员岗位专用)--样表.pdf